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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口才之法律咨詢實用話術
在法律咨詢崗位上的人對于客戶的各種問題是否能對答如流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口才之法律咨詢實用話術,希望對大家有用。
1疑難法律問題問題:用戶咨詢的非律師擅長領域的法律問題,律師一時無法給出正确指引的。
話術:
A:很抱歉,您所咨詢的問題正好不是我擅長的領域,請您留下您的聯系方式,如果有擅長這方面的律師值班,我們可以給您回訪解答。
2一般複雜問題問題:用戶咨詢的法律問題律師可以解答,但相對比較複雜,需要法條支撐的,如“國家賠償金”标準、定罪量刑标準等
話術:
A:很抱歉,關于這個問題我需要查詢确認一下,請稍後,不要挂機。
B(用戶詢問查詢結果時):先生/女士,正在為您查詢,請您稍等,謝謝!
C(用戶抱怨查詢等待時間過長時):先生/女士,對不起,讓您久等了,鑒于您咨詢的問題比較複雜/偏僻/屬于地方規定,暫時無法幫您查到,請您留下您的聯系電話,我們在2小時内給您回電好嗎?
*注意:一般查詢時間控制在1分鐘内,需要較長時間查詢時,需提前向用戶言明,但最長不得超過2分鐘。且在同一個電話中,不得出現對用戶多個問題反複查詢的情況。
3實踐中有争議的問題問題:用戶咨詢的問題沒有明确法律依據的
話術:
A:先生/女士,關于……問題法律并無明文規定;從您的案情來看,如果……問題(情況分析),可能不存在/存在違法情形。
B:這是我根據您描述的情況,結合目前的司法實踐作出的判斷,如果您還是認為您的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部門反映,或者通過訴訟解決。
4與其他律師不一緻問題:
根據台賬記錄,或者用戶有所質疑,發現與其他律師解答不一緻的
話術:
A:先生/女士,請問其他律師的觀點是?(請求用戶陳述其他律師的觀點)
B(發現解答錯誤時,勇于承認,态度誠懇):對不起,我剛才的回答有錯誤,那位律師的觀點是對的。
C(純屬觀點差異時):每個律師看待問題的角度是不一樣的,而且我們沒有看到您的具體材料,所以不同律師解答的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希望您能夠理解,并且我相信每個律師都是想要盡力幫您解決問題的。您也可以根據您的具體情況,選擇對您最為有利的意見和建議。
5事後發現解答錯誤問題:
律師自己發現解答有誤,應及時回撥用戶更正、緻歉、說明
話術:
先生/女士,您好!我是廣東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号值班律師,很抱歉。您今天(昨天)上午/下午咨詢的……問題,由于……原因,解釋有些不妥,正确的解釋應該是……
6抱怨法律沒有用問題:
用戶表示調解、仲裁、起訴的途徑都試過了,都無法解決問題,繼續咨詢其他解決辦法時
話術:
A:法律隻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有些問題确實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此,我們也感到非常的遺憾,希望您能理解,請問您還有哪些方面的問題需要咨詢?(用戶表示沒有,按照正常流程結束通話)
價值百萬的離婚律師談判話術
價值百萬的離婚律師談判話術
1.表達和平離婚的決心
從自己的感受出發,而不是指責對方,你可以說:
這段時間因為我們倆的矛盾,考慮了離婚,我非常壓抑,情緒很差,也睡不好而不是上來開噴:就是你出軌、你不做家務、你不關心我要讓對方知道你的負面感受,是因為婚姻不是理想的樣子了,而不是他錯了目的是避免你們都情緒激動,否則根本沒法好好往下談記住,和平才是一切可能的開端!
2.抓住對方性格弱點
如果對方好面,你得服軟,因為曾經撕X,你或者你家人大概率傷過他臉面,要明白這是契機,你可以說:我們還是盡量在最後關口和平解決,如果真上法庭,會鬧得很難看,我覺得根本就保不住咱倆的名譽。如果對方愛錢,你可以說:如果談不攏隻能起訴,離婚官司一打兩年也有可能,得花不少的律師費,就我們這情況,與其一人花幾萬,不如把錢留自己手裡,何苦家裡有點錢都給别人。
3..保證對方探望權
離婚争孩子,很大程度是害怕自己見不着孩子,因此,保證對方探望權,白紙黑字寫清楚,是你獲得撫養權的重點,你可以說:打官司很傷人,你是孩子爸爸,你過得不好,以後孩子會怨我,我也不會過得好,離婚做不成朋友,但至少能在照顧孩子這件事上合作,畢竟孩子缺了誰都不行,也不是說以後就不見面了,我保證離完婚,方便你看孩子,什麼時候看、多久看一次、每次看多久,都寫協議裡。
4.不在孩子面前說對方壞話
這在老人身上展現得尤其明顯,覺得對方對不住自己家,就告訴孩子:你爸爸是壞人,不要你了大可不必,你要跟對方保證自己能把孩子教育好,打消他的顧慮,比如他擔心對不起孩子,關心不夠、陪伴不夠,你就要當着孩子的面說好話,阻止老人在孩子面前說對方壞話。
被告律師為被告人辯護的話術
精彩的刑事辯護詞在書寫的時候,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書寫的,向法庭說明出庭行使辯護權的根據以及從控訴方對犯罪事實的認定方面來辯護,還需要說明辯護理由等相關的信息。其概念是指辯護人為了維護被告人的權益,而在庭審過程中所發表的演說詞。而其格式要求是,要在首行寫明标題,正文部分要分兩段,最後還要進行歸納。
XXX律師事務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擔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辯護人,為其辯護,并經其确認。接受委托後,辯護人查閱了案卷,會見了被告,并作了必須的調查,因而對本案有一個概括性的了解。又經過剛剛的庭審調查、質證,使辯護人對本案的實質有一個更全面、更客觀的認識。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誠望合議庭采信。
具體内容可以如下:
一、被告人XXX法定情節:
1、XXX提供偵破XXX、XXX、XXX、XX、XXX盜竊案的重要線索,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被告人XXX具有情節。
2、XXX如實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據XX舉報(29頁),XXX曾于2006年12月下旬在大團盜竊電力線一次。XXX到案後,不僅如實供述這次犯罪,還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自己另外兩起盜竊電線的犯罪事實(第4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4條之規定,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3、XXX揭發同案犯XXX、XXX犯罪事實,XXX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其與XXX、XX兩次盜竊電線的犯罪事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6條之規定,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二、關于本案的定性問題:
我們認為:XXX不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構成盜竊罪,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5号)第3條等規定都說明破壞電力設備罪須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為前提:本罪侵害的主要客體是公共安全,即國家或社會不特定的人身和财産權益的安全。這裡的“不特定”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犯罪行為是針對大多數難以辨别的社會公衆而言的。犯罪行為所産生的嚴重後果是行為人難以預料的。破壞電力設備行為最終所侵害的後果是不特定的,或足以緻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财産受到損害。這裡的“不特定”不是行為人主觀目的或動機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觀損害後果上的不特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5号)應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破壞電力設備罪幾個問題的批複》優先适用。我們認為從時間上優先,因此對該案的定罪我們建議不能直接套用最高檢的司法解釋,而應該綜合案件具體情況,看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來正确定罪。
3、要确立罰當其罪或罪刑相适應的基本原則。社會現實生活總是複雜的,任何犯罪行為總是具體的,破壞電力設備案件同樣也具有個案性,要使刑法對打擊和預防犯罪行為發揮出最佳的效應,實現刑罰對犯罪人進行懲辦和改造相結合、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相結合的目的,在考慮刑法一般規定的前提下,還必須考慮個案的特殊性,比如,犯罪人的主觀目的、犯罪人所采用的犯罪手段、犯罪行為實際所導緻的後果等。總之,應當權衡整個案情,做到罰當其罪,使對犯罪行為的處罰與其産生的社會危害性相适應,即應當按照“罪刑相适應的原則去确定罪名和進行量刑”。
4、XXX破壞的具體部位在客觀上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認定行為人的行為對共安全的危害程度,必須根據破壞的具體對象、破壞的具體部位和破壞的方法以及破壞的具體損害程度等來綜合分析認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X等盜竊三次的電線均為“空檔線”(33頁、52頁、56頁、67頁、68頁、70頁),據其供述“空檔線”即為沒有用戶使用的線路,該處電線已經不具備實質性的作用,但是其仍然是帶電的;其盜割行為對電力設備的破壞性不大,所以犯罪嫌疑人XXX及同夥的破壞行為在客觀上對公共安全不可能造成危害。況且盜割的電線是遠離人群的農村地裡使用,一般行人沒有接觸到的可能性,能危及不特定行路人的安全可能性小。
5、盜竊的對象都是電網中非常次要的部分根據卷宗(95頁、96頁)有關材料,大團鎮邵廟實施盜竊時的線路504至603段,在603處即沒有和任何線路連接,據圖示,此處線路處于電網的未端,一共隻有兩個用戶:陳芹生蝦塘、大團磚瓦廠;卷宗98頁材料,永晖路實施的盜竊電線無用戶使用;卷宗102頁材料,在朱店一、二組實施的盜竊,也是無用戶使用。因此,以上三次盜竊的對象都是電網中次要的部分。
6、行為人的破壞行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壞行為輕微或者破壞電力設備的次要部件,不可能引發嚴重後果的,則不構成本罪。犯罪嫌疑人XXX及同夥三次盜竊的對象均為“空檔線”,其作為電力設備組成中極為次要的部分,基本不發揮輸電及其他任何作用。犯罪嫌疑人XXX及同夥的盜竊行為客觀上是不可能引發嚴重後果的。
7、XXX的盜竊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後果和損失。盜竊事實發生後,所涉及的被害人反應不大,從電力公司提供的資料來看,也沒有看到什麼嚴重的後果,電力公司僅修複大團鎮的損害的線路,後兩次根本沒有修複,這也從側面說明這些線路沒有實質性的作用,破壞這些電線僅僅有财物的損害,而不會危及公共安全。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XXX不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構成盜竊罪。
三、本案被告人XXX犯罪情節較輕:
1、第一次實施盜竊的犯意為刑健,後兩次實施盜竊的犯意為陳旭東,XXX在盜竊中都是比較被動的。
2、XXX犯罪的直接目的是為了還清債務,其主觀惡性小。
3、XXX在實施盜竊的過程中絕大部分也僅僅是圈線,作用不大。
四、犯罪後,被告積極要求退贓,配合機關查明案情,悔過之心顯著、悔罪态度較好:
被告犯罪被抓捕後,一直深深地自責,後悔莫及、深悔自己的所作所為。故雖然家境貧寒,但仍表示願意盡全力退還贓款,并請求家人想方設法盡快幫其退贓。他的這種悔罪态度也得到了家人的全力支持,并且被告在偵查機關進行訊問時,積極配合,主動如實交待自己的全部犯罪行為,認罪态度很好,悔罪之心、悔過之意溢于言表。在辯護人會見時,被告也多次表達了自己的悔罪之意。被告人自被公安機關采取後,真誠坦白、徹底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真誠的認罪服法,供述事實前後非常一緻。反映出被告人人身危險性較小,容易改造。
五、被告系初犯,主觀惡性不深,對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
被告此次犯罪是第一次,以前并未受過任何刑事、行政處罰。此次犯罪的動機不是仇視社會,而主要是被告當時迫于高額債務的壓力并受他人誘導,而在不知不覺中貪圖蠅頭小利導緻的犯罪,因此被告不是那種窮兇極惡、頑固的犯罪分子。被告主觀惡性不深,對社會危害性較輕。
希望以上内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