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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是怎麼死的
1.在檢驗李小龍屍體時,警察法醫官葉志鵬發現其左腳趾處有一處切開過的輸血痕迹,左胸處有一個針孔(是做心髒内注射急救時留下的針孔),身軀外表并無新的傷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2.葉志鵬在檢查丁佩寓所時,并未發現打鬥和發生糾纏所遺留下的痕迹,也沒有發現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龍的屍體上并未有任何受到過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認定李小龍是“沒有遭受謀殺而緻死的證據”。
3.葉志鵬醫生與其他醫生交談後,他們認為“李小龍可能是死于自然的病因”。因為李小龍生前,曾有過突然昏迷的病史。葉志鵬醫生因此認為李小龍的“大腦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4.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5.李小龍的驗屍工作是在他死後36小時後開始的。其屍體被剖驗後,胃殘存物、血、肝、腎、小腸和結腸的樣本被送往化驗室檢驗。第一批驗屍報告出來後,李小龍已下葬。
6.驗屍報告顯示李小龍體内發現大麻,但份量極微。法庭上的專家表示,大麻不緻于緻人于死。
7.負責剖驗屍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在法庭上表示,李小龍之死不可能由大麻中毒引緻,比較有可能是他對鎮痛藥中的某些成份極敏感。黎史特醫生指出,李小龍頭部沒有發現傷痕,但腦部有中度腫脹。
8.黎史特醫生認為,李小龍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而他的腦腫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鐘發生,也可能在半天前發生。
9.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認為,死因是急性腦水腫,原因是對鎮痛藥(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過敏反應。但這隻是推測,并非結論。
10.經過兩個多月的檢驗及論證,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出最終裁定。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李小龍死于非命的可能性最為可能。
11.法庭最終裁定李小龍的死因為“死于非命”。這個結果引起了一片失望掃興之聲。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陳子忠當場表示不滿,認為此一裁定過于含糊,仍舊無法确定李小龍的死因。
12.盡管李小龍的死因最終是不明不白,但從當局的調查、港民的關注以及耗時之長這幾點來看,九泉之下的李小龍似乎該知足了。
李小龍你是怎麼死的李小龍屍體解剖照片
1973年7月20日,田徑巨星李小龍突然去世。關于死因衆說紛纭。後來在美國醫學專家的解釋下,終于找到了他猝死的原因。據專家介紹,當年的報告認為李小龍死于腦腫脹是一個錯誤的判斷。真正的死因是睡眠不足和壓力過大導緻的“突發性癫痫”。這是他去世22年後醫學界發現的新疾病。下圖是李小龍去世的屍檢照片。
照片中,李小龍閉上眼睛,靜靜地躺在那裡。一代巨星離我們而去。至于真正的死因,還是查清楚吧。
衆所周知,關于名人去世的各種謎團總能引出一些話題。比如邁克爾傑克遜,貓王,李小龍。然而,最近一些醫學專家指出了李小龍死亡的真正原因。專家指出,官方屍檢報告稱李小龍服藥後死于腦腫脹是不科學的。
根據進一步的研究,李小龍死于一種特殊的癫痫症,這是1995年才提出來的。專家進一步分析,李小龍當時沒有外傷,殘留止痛藥數量很少,不可能緻死。癫痫的特殊病因是患者由于長期高壓和睡眠不足,心髒或肺部突然停止跳動,這與李小龍的說法如出一轍。
雖然李小龍離開了我們,但他仍然活在我們的心中。李小龍去世後,也被評為“21世紀20大偶像”之一。
李小龍《死亡》:李小龍中的國際功夫巨星,生于1940年至1973年,在美國加州舊金山去世。李小龍是Boff電影的鼻祖,中國功夫的第一個推廣者,好萊塢的第一個中國演員。他也是世界武術改革的先驅。他創造了截拳道。他是世界聞名的超級明星。接下來,邊肖将讨論李小龍是怎麼死的。
1973年7月20日下午1點左右,李小龍的夫人大蓮去購物,和李小龍吻别。李小龍告訴她,他約了嘉禾電影公司的董事長鄒文懷,讨論《死亡遊戲》的劇本。他可能不會回來吃晚飯。大蓮從未想過這将是他們的告别。
下午,鄒文懷來到李小龍那裡讨論電影劇本,并前往女演員丁佩的住所。丁佩在《死亡遊戲》中扮演了一個角色。然後去餐廳吃飯,回到家突然頭疼。丁佩給了他止痛藥。吃完藥後,李小龍躺下了。晚上10點左右,鄒文懷給他打電話咨詢,但李小龍沒有任何反應。如果鄒文懷感到不适,立即打電話給醫生。
小龍葬禮當天,九龍殡儀館附近聚集了上千人,會場非常混亂。警方調動了許多警察來控制人群。一個能有所作為的武打明星的突然離世,會讓人們沒有了懷疑和猜測。
當時對于死因有很多猜測。比如李小龍用電子機器進行訓練,超越了人和身體的界限而死。李小龍生前雖然患有腦部疾病,但也有可能是之前的疾病突然爆發。因為與嘉禾電影公司的導演羅微不和,被黑社會殺害。被日本暗殺忍者之類的高手殺死。還有一種說法是他因為吸毒過量而死。法醫科學家解剖李小龍時,從胃和小腸中檢測出少量大麻葉。當時,雖然我不知道鄒文懷有吃大麻的習慣,但李小龍的妻子大蓮證實她有吃大麻的習慣,這是在他去世前幾個月開始的。屍檢時,醫生發現腦部有中度腫脹,但李小龍的死亡完全排除了腦出血的可能。
李小龍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麼?面對毫無根據的謠言,人們更迫切地想知道真相。因為名利雙收的嫌疑很多,香港當局當時希望在李小龍身上設立公開審理死因的法庭,解決這件事,給民衆一個滿意的答複。
李小龍到底是怎麼死的
警察法醫官葉志鵬作證,說在檢驗李小龍屍體時,他發覺李的左腳趾處有一處切開
過輸血痕迹,左胸處有一個針孔(是做心髒内注射急救時留下的針孔),身軀外表并無新
的傷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
葉志鵬又說,他在檢查丁佩寓所時,并未發現打鬥和發生糾纏所遺留下的痕迹,也
沒有發現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龍的屍體上并未有任何受到過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認定
李小龍是“沒有遭受謀殺而緻死的證據”。
葉志鵬醫生事後同另幾位醫生交談過,另幾位醫生的意見都認為“李小龍可能是死
于自然的病因”。因為李小龍生前,曾有過突然昏迷的病史。葉志鵬醫生因此認為李小
龍的“大腦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
而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
李小龍的驗屍工作,是在他死後36小時後開始的。其後,法庭進行調查取證。李小
龍的屍體被剖驗後,他的胃殘存物、血、肝、腎、小腸和結腸的樣本馬上被送到化驗室,
由港府法醫部的林醫生檢驗。而另外的樣本,送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化驗室。第一批
驗屍報告出來,李小龍已下葬。
驗屍報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龍體内發現大麻,但份量極微。林醫生在法庭作證
時說,大麻不緻于緻人于死。
負責剖驗屍體的伊莉莎白醫院病理學家黎史特醫生在法庭供稱:李小龍之死不可能
由大麻中毒引緻,比較有可能是他對鎮痛藥中的某些成份極敏感。他說:李小龍頭部沒
有發現傷痕,但腦部有中度腫脹。但他又說:完全沒看腦出血的可能,因為腦血管并無
梗塞之處。
黎史特醫生說,李小龍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腦腫,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鐘發
生,也可能在半天前發生,就李小龍的情形而言,他的腦腫來得非常之快。
但腦腫并非一定緻人于死亡。
此案還邀請了倫敦大學法醫學教授迪雅來研究,他的意見是:死因是急性腦水腫,
原因是對鎮痛藥(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過敏反應。
但這隻是推測,并非結論。
李小龍死因的檢驗及論證經曆了兩個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終審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
一、謀殺:
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對此案來說,可無須考慮此點,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受謀殺。
二、誤殺:
意思是不合法殺人而無惡意。此點亦無須考慮。
三、合法殺人:
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
四、自殺:
根據證供,李小龍在死前,精神無受困擾現象,同時,亦無厭世情緒,故無須考慮
死者是出于自殺。
五、自然死亡:
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之屍體時,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
沒有找到,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故對此案來說,自然死亡
亦難成立。
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
情形是差不多,隻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種可能性,對本案來說,最為
可能。
七、死因不明:
即所有證供都無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審員未能從上述六種可能性中選一種作為
本案的判決,最後的選擇就是死因不明。
董榨光法官複述案情及引導陪審員如何判案後,于上午11時退庭。11時10分,陪審
團即把一緻的裁定回報法官。
法庭對李小龍死因的最後裁定是:
“死于非命”。
這就是人們翹首以盼李小龍确切死因的最後結果——不痛不癢,模棱兩可。香港響
起一片失望掃興之聲。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陳子忠當場就表示不滿,他說:此一裁定,
過于含糊,仍舊無法确定李小龍的死因。
李小龍的死因最終是不明不白,但從當局如此興師動衆、港民如此關注、耗時如此
之長這幾點來說,九泉之下的李小龍似乎該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