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麼罰女罪犯視頻(古代人是怎麼懲罰女子的? 殘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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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

  1. 古代的刑法有幾種
  2. 古代女子刑法有哪些
  3. 古代有那些殘忍的刑法

古代的刑法有幾種

01.<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斬>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吓死...

05<淩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煥,因為崇桢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缢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缢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于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

07<烹煮>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08<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刖刑>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11<活埋>

活埋是戰争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争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

12<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鸠」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13<棍刑>

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确确實實存在着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将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裡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15<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确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曆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颠颉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将颠颉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鉛>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緻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18<腦刑>

将人扒去頭上的皮,然後挖出腦子,将腦殼敲碎喂豬,把腦子剁成腦漿,然後澆花

古代女子刑法有哪些

曆史上針對古代女子有很多種刑法,具體應該如何分類?各位,這個話題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曆史類的話題,屬于社會熱點話題,比較接地氣,也比較能引起大夥兒的共鳴。其次,這個問題具有科普的性質。我們知道,作為文字工作者,其職責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闡述事實,澄清謬誤,引領社會輿論,起到為大衆發聲,為正義呐喊的作用;第二,文字工作者應該宣揚正确的價值導向,弘揚正能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文字工作者應該認識到,自己具有傳道、解惑的職責,為百姓做好科普工作,是我們的應盡職責。今天的話題,正是具有科普價值的,所以是個好問題。小編就來聊聊這個話題。曆史上,針對女子的刑法,具體可分為三大類。首先就是杖刑。每一次我們在看各種各樣的古裝劇都會發現,如果有丫環或者說宮女犯了錯的時候都會被拉出杖斃。其實最早杖斃這個詞還是慈禧太後發明出來的。

第二類是紮針。這種刑法是拿一根根非常細長細長的針,紮過我們的手指和腳趾。而且不會留下絲毫的痕迹,甚至連一絲一毫的血迹都不會留下。這樣等到乾隆回來以後就不會太過于注意。要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是連着我們心髒的,如果說不小心被針紮破了,真的是非常的疼痛。又加上古代的女子,她們每天都是要繡花的秀,各種各樣的手絹和手帕。

對于古代女子來說,如果說把手指戳壞了以後,可能就再也沒有辦法拿住針了。這也是為什麼曆史上,令妃再也不去繡手帕的一個原因。第三類是浸豬籠。就是指那些出了軌或者說偷情的女人被别人發現了以後都要放進一個竹草編織的籠子裡,然後放石塊讓她們慢慢的沉入河底。這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草草的就可以了結,不得不說古代人真的是不尊重人的生命。好在的是現在古代已經成為了過去,而現在的女性真的是在家裡地位都非常高的。

古代有那些殘忍的刑法

中國古代的死刑種類很多,死刑不僅僅是剝奪犯罪人的生命,還包括了羞辱、報複等含義。有的是一種很殘忍的酷刑。其種類有:淩遲、斬首、絞、賜死、棄市、車裂、脯、戮、炮格、磔(音折)、烹、焚、枭首等。有的是法定刑,如斬首、棄市、淩遲、絞,其他的則是一些臨時設置或使用的酷刑。

淩遲

這種刑罰開始于亂世五代。宋仁宗時開始使用,主要是處死那些重罪犯人,以示報應、懲罰。遼、金、元、明、清都有這種法定刑。執行方法很殘忍,先從非要害部位割肉,直至犯人慢慢死去,民間叫做千刀萬剮。

斬首

又名斬,但執行方式在南北朝前後有所不同。南北朝前經常是腰斬,之後則一般是砍頭,嚴重的也斬腰。

古代将人用帛、繩等勒死或吊死叫做絞,自周、秦出現後,成為一種死刑。因為絞刑可以保全屍體,在隋唐之後,是法定刑中是次于斬的一種死刑。

賜死

這是對貴族和官員的處死方式,在唐朝定型,一般五品以上官員犯死罪,用這種方式處死,具體做法有自刎、上吊和服毒。

棄市

在秦漢時期是用刀刃殺死,魏晉以後是用絞刑處死,但地點都是在人多的鬧市,而且暴屍三天,以表示為衆人所抛棄,是一種帶恥辱特征的死刑。

車裂

車裂即五馬分屍。

脯是把人殺死後将屍體曬成肉幹。

戮是先示衆羞辱,再處死(參考“殺和戮”)。

炮格

炮格就是炮烙,下邊點火把銅器燒熱,讓人赤腳在上邊走,使人掉進火中燒燙而死。

磔即張裂肢體,令其幹枯,有的解釋說磔就是車裂。烹俗稱成煮。焚即活活燒死,有的時候叫點天燈。

枭首

枭首是把人斬首,然後将人頭挂在木杆上示衆,起到恐吓作用,隋唐宋曾經廢除,但明清時對強盜還用。

五刑和肉刑

中國古代的五刑是五種刑罰的統稱,可分為奴隸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隸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宮、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隸制五刑在漢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後通行。兩種五刑制隻是對古代刑罰的一種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罰制度。

奴隸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種又叫做肉刑,因為這四種刑罰是對肉體的刑罰,而且受刑後無法複原。墨刑又叫做黥(音晴)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後塗墨,傷好後留下深色的傷疤。漢文帝廢除肉刑後,經過魏晉隋唐,都沒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複,遼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輕罪則刺胳膊。到清末光緒末期,徹底廢除。

即割鼻子,漢文帝廢除肉刑後,用笞三百代替,後來,又減少了笞數。此後,該刑不再出現。

又叫|(音費),夏朝稱膑,周時稱刖。是指斬掉左腳、右腳或者斬雙腳。有的說稱膑是去掉膝蓋骨。秦朝稱為斬趾。

又叫淫刑、腐刑、蠶室刑。開始是懲罰那些有***行為人,後來處此刑的人與***無關。宮刑是五刑中僅次于死刑的一種重刑。東漢時曾經用這種刑罰來作為死罪減等刑。隋朝法律正式廢除。

大辟

大辟,即死刑。秦漢以前的死刑種類很多,如戮、烹、車裂(五馬分屍)、枭首(砍頭後懸挂示衆)、棄市(鬧市斬首後暴屍于衆)、絞、陵遲(也寫作淩遲)等。

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經存在,到了隋唐正式定為法定刑罰使用。笞是笞打,原來的刑具用小荊條擰成,到了清朝則用竹闆做成。這種刑一般打臀部。受刑的輕重和行刑人有關,可以徇私舞弊。笞分為五種等級: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用粗荊條擰成,到隋朝時定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擊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時廢除。

強制犯人勞役的刑罰。《唐律疏議》的《名例》篇解釋說:“徒者,奴也。”即勞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則加脊杖。

就是将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不準回鄉。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裡,一千五百裡,二千裡,分别勞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唐朝則各加一千裡,但勞役時間減少,都是一年。

隋唐之後,死刑一般是兩種:絞和斬。宋元明清還加上了淩遲。明清加枭首。

殺和戮

殺和戮都有殺死的意思,但二者又有一些區别。在古代,人們将戮刑視為奇恥大辱,所以,在這裡戮又有了羞辱和恥辱的含義。戮可以分為兩種,即生戮和死戮。

生戮即先将犯人示衆,然後再殺死。死戮是先将人殺死,然後再陳屍示衆,如果沒有被殺就已經死的,就陳屍示衆,有時為了洩憤,還要鞭屍。或者将屍骨故意弄得到處都是,叫做鞭屍揚灰,這不但是對死者的侮辱,還是對他在世的親屬的羞辱。

戮刑是對要受刑的人的一種羞辱,所以,到近代以後,都注重人的尊嚴和榮譽,處死犯人時一般要秘密處死。

回答者:網友專家 zhxr63-魔神十六級 7-20 19:31

中國古代十七大酷刑

01.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腰斬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車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吓死...

05淩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煥,因為崇桢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缢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

07烹煮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08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09刖刑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11活埋

活埋是戰争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争裡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隻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淩虐..

12鸩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鸠」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13棍刑

即木樁刑.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淩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确确實實存在着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将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裡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15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确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曆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颠颉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将颠颉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鉛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緻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洗

這裡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參考資料:百度知道

一、淩遲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俗稱“千刀萬剮”。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

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

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

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煥,因為崇桢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衆,被北京城無知的民衆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二、梳洗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這裡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淩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範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範,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三、剝皮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

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隻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隻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制成兩面鼓,挂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四、俱五刑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丢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吓死...

五、烹煮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六、車裂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着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七、刖刑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膑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膑」。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膑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八、宮刑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裡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隻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九、腰斬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十、缢首

恐怖指數:★★★★痛苦指數:★★★★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缢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于斷氣...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缢殺...